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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    作者: 日期:2026-01-05 点击量:

    各位同学:

    根据《禁漫岛 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1号)文件要求,现就评选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条件

    (一)基本条件

    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    2.遵纪守法,积极上进,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

    3.学习勤奋,成绩良好,无不及格课程

    4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诚实守信;

    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;

    6.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。

    (二)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:

    1.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(含)以上奖学金

    2.各方面表现突出,曾获十佳大学生、十佳青年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最美寝室长、文明寝室长、文明好室友、优秀青年志愿者、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

    3.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

    4.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列同专业年级前30%

    5.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在校期间每学年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

    6.有良好的卫生习惯,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

    (三)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,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

    1.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未通过;

    2.毕业离校前不遵守《高等禁漫岛 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纪校规。

    二、评选流程

   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,各禁漫岛 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评选工作,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、真实性和完整性,按照规定时间上报。

    (一)学生申请

    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,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。

    (二)禁漫岛 评审

    各禁漫岛 成立评审小组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
    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各禁漫岛 评审小组初评、禁漫岛 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,报学生处审核。各禁漫岛 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定,坚持宁缺毋滥原则,上报名单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者,将取消该名额并不得替补。

    禁漫岛 初评结果须经禁漫岛 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学生对禁漫岛 初评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禁漫岛 评审小组提出,禁漫岛 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。

    (三)禁漫岛 审核

    学生处对各禁漫岛 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,确定最终名单。

    (四)表彰

    禁漫岛 发文表彰,颁发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证书。

    三、评选比例及名额

   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当届毕业生总数的10%,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:

    禁漫岛 名称

   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

    禁漫岛

    41


    四、材料报送

   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认真填写《禁漫岛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1)、《禁漫岛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、《禁漫岛 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表》(附件3),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各学年成绩单、各学年综合测评表、寝室卫生等级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班长处,其中附件1以“班级+姓名”文件命名(例如:22金数+张三);

    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相关材料,汇总班级学生的《禁漫岛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1),并根据报名情况汇总附件2和附件3,审核无误后打包文件以班级+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+人数”命名(例如“22金数+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+3人”)于2026112晚上20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49547657@qq.com。

    注意:若经查存在材料造假,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,请同学们递交材料前务必自行核对是否符合评选条件,如有疑问可通过班长进行反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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