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,完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,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,禁漫岛
实行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招生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学〔2014〕4号)、《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教研〔2020〕9号)、《禁漫岛
“申请-审核”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禁漫岛
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第二条 “申请-考核”制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,经招生禁漫岛
、研究生院等部门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,经禁漫岛
审定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。
第三条 “申请-考核”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导师和专家组在招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,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,全面深入地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质,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、创新潜质突出的博士研究生。
第四条 “申请-考核”制坚持“择优选拔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建立招考过程监督保障机制,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五条 禁漫岛
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负责全校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。研究生院负责禁漫岛
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第六条 禁漫岛
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订本院博士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细则,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。有直系亲属报考本禁漫岛
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。
第七条 禁漫岛
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,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政治过硬、责任心强、为人公正、教学科研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高的申请专业所在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(含)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。
第三章 申请条件和名额
第八条 申请人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: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(二)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;应届硕士毕业生(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)。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须经禁漫岛
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(三)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: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;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;雅思成绩(IELTS)5.5分及以上;托福(TOEFL)成绩80分及以上;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;在SCI、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(含导师第一、学生第二作者,下同)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。
(四)专业理论基础扎实,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,近三年以来取得以下成果(相关成果认定标准以禁漫岛
执行的最新文件为准):
1.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,须取得以下成果之一: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;出版学术著作1部;科研奖励1项;研究项目1项;授权发明专利1项;研究生优秀案例1项;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1项等。
2.申请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,须取得以下成果之一:第一作者发表1篇一级期刊论文或2篇中文二级A期刊论文;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(排名前3);第一作者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;第一作者完成的资政报告获省部级主要领导及以上肯定性批示;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(排名前3);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。
(五)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。
(六)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禁漫岛
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(七)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,须全脱产在校学习,人事档案、组织关系等须转入禁漫岛
。申请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,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方能报考,且在录取阶段须与禁漫岛
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。
第九条 禁漫岛
2026年拟招收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占当年禁漫岛
总招生计划数的50%左右。
第四章 申请程序
第十条 具体选拔程序如下:
(一)报名(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16日)
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禁漫岛
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”(//yjsfwpt.jmdofficial.com/boshi),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(所有网报信息字段,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、完整)。在2026年3月16日前缴纳报名费用,并将缴纳凭证网上提交至报名系统。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以PDF文件形式提交电子材料:
(1)《禁漫岛
“申请考核制”博士研究生申请表》(从“禁漫岛
研究生院网站(gs.jmdofficial.com)-公共服务-常用下载”中下载或从报名系统内下载);
(2)学历学位材料:
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,录取后须补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;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;
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,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认证书》;
(3)有效居民身份证;
(4)硕士学位论文(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);
(5)硕士课程成绩单,须加盖就读禁漫岛
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;
(6)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;
(7)个人陈述(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、拟定的研究计划、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,3000字左右,格式不限);
(8)个人科研成果清单,并附相关成果;
(9)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(从“禁漫岛
研究生院网站(gs.jmdofficial.com)-公共服务-常用下载”中下载或从报名系统内下载);
(10)体格检查表(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,三个月以内有效,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)。
(二)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(4月上旬)
禁漫岛
根据本单位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考核小组,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,对申请人进行网上资格审核,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。
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,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。
(三)综合考核(4月中旬)
(1)禁漫岛
成立“申请考核制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,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、学术水平、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。
(2)具体考核方式、内容及计分规则由禁漫岛
确定,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,并在考核前公布。
(四)拟录取(4月下旬)
禁漫岛
经过综合考核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,上报研究生院。研究生院审核、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,在禁漫岛
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。
第五章 信息公开与监督
第十一条 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要求程序透明、操作规范。禁漫岛
和禁漫岛
研究生院须在信息网站上公布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、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。禁漫岛
研究生院、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面监督,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。
第十二条 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产生疑议,可向禁漫岛
提出质疑,禁漫岛
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。考生如不接受解释,可向禁漫岛
提出申诉。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,由禁漫岛
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。
第六章 其他
第十三条 根据《禁漫岛
研究生学术资助办法(试行)》,禁漫岛
对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和发表高质量论文进行资助。
第十四条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“申请-考核”制博士研究生,占当年禁漫岛
下达到禁漫岛
的招生计划数。连同其他招生形式,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届指导博士生不超过1人。
第十五条 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,取消录取资格。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,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。
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,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、录取资格、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禁漫岛
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本实施细则内容若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款不符,以上级文件为准。